如何成功建設3歲以下托育照護中心機構
讓我們根據行業標準進行文件解讀,一起來對照下如何選擇并設計符合標準的托育中心
一、主要執行規范:
1、《托兒所、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》JGJ39-2016局部修訂條文(2019年版)
2、《3歲以下嬰幼兒托育機構照護服務設置標準(2019年版)》
3、《托育機構設置標準(試行)》和《托育機構管理規范(試行)》
二、班 級 規 模、人 數 配 置
規范1.0.3 、托兒所的規模和每班人數應符合下表的規定。
根據建設規模,科學進行班級設置,師生配比嚴格依據國務院管理規范1:3,1:5,1:7,打造優質服務。
服 務 范 圍 和 選 址
3.1.3 服務半徑宜為300m
3.2.2 選址
1.四個班及以上的托兒所建筑應獨立設置;
2.三個班及以下時,可與居住、養老、教育、辦公建筑合建:
①驗收合格,符合抗震、防火等安全方面的規定;
②應設獨立的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;
③建筑出入口及室外活動場地范圍內應采取防止物體墜落措施。
3.2.3 應設室外活動場地
①人均面積不應小于3平米,的確有困難是不應小于2平米;
②共用活動場地應設置游戲器具、沙坑、30m跑道等,宜設戲水池,儲水深度不應超過0.30m;
4.遠離污染、主干道、貿易集市、高壓變電線站等,交通便利。
5.室內層高3米,柱間距5米,上下水通暢,獨立消防雙通道。
建 筑 設 計
4.1 一般規定
1.生活用房不應設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;
2.生活用房應布置在首層(當布置在首層確有困難時,可將托大班布置在二層,其人數不應超過60人)
3.當窗臺面距樓地面高度低于0.90m時 ,應采取防護措施(防護高度應從可踏部位頂面起算,不應低于0.90m )
4.嚴寒地區托兒所建筑的外門應設門斗,寒冷地區宜設門斗;
5.門下不應設門檻;平開門距離樓地面1.2m以下部分應設防止夾手設施;
6.門均應向人員疏散方向開啟,不應妨礙走道疏散通行;
7.樓梯踏步面應采用防滑材料并做明顯警示標識,踏步踢面不應鏤空。
8.托兒所睡眠區、活動區最小凈高不應低于2.8米。
多功能活動室的室內最小凈高不應低于3.9米。
9.廚房、衛生間、試驗室、醫務室等使用水的房間不應設置在嬰幼兒生活用房的上方。
10.城市居住區按規劃要求應按需配套設置托兒所。當托兒所獨立設置有困難時,可聯合建設,設獨立安全出入口。
特別提示
托育中心活動室、寢室及具有相同功能的區域,應布置在當地最好朝向,冬至日底層滿窗日照不應小于3h。
嬰幼兒使用的樓梯,當樓梯井凈寬度大于0.11m時,必須采取防止幼兒攀滑措施。樓梯欄桿應采取不易攀爬的構造,當采用垂直桿件做欄桿時,其桿件凈距不應大于0.09m。
托兒所的外廊、室內回廊、內天井、陽臺、上人屋面、平臺、看臺及室外樓梯等臨空處應設置防護欄桿,欄桿應以堅固、耐久的材料制作。防護欄桿的高度應從可踏部位頂面起算,且凈高不應小于1.30m。
防護欄桿必須采用防止幼兒攀登和穿過的構造,當采用垂直桿件做欄桿時,其桿件凈距離不應大于0.09m。
所用材料全部選用環保型,并滿足防火規范的要求,符合國家與建設部頒發的材料規范。